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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申請駁回怎麼辦?

商標異議申請駁回怎麼辦?

商標異議申請駁回怎麼辦?

一、商標異議申請駁回怎麼辦?

透過採取商標異議駁回複審以外的輔助措施應對商標註冊申請的駁回:

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商標異議駁回過程中通常可以考慮採取以下輔助措施:

(一)向商標局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申請;

(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三)適時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四)透過協商的方式獲得引證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透過協商的方式獲得引證商標註冊人出具的《商標註冊同意書》,或與引證商標註冊人達成《商標共存協議》;

(六)就申請商標中衝突部分以外的剩餘部分向商標局單獨提出註冊申請;

(七)就申請商標向商標局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八)適當修改申請商標,並就修改後的申請商標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

二、商標遭到他人異議怎麼辦?

商標遭到他人異議,處理方法是:首先,瞭解下商標異議: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的法律程序,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一)如何在商標異議駁回複審中應對商標局的絕對駁回理由

概括來講,如果申請商標違反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或缺乏顯著性,則申請商標會被商標局駁回。在涉及絕對駁回理由的駁回複審中,商標註冊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的複審理由通常包括直接論證部分和間接論證部分。

(二)如何在商標異議駁回複審中應對商標局的相對駁回理由

概括來講,如果申請商標與他人在先的引證商標(包括已註冊的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和註冊申請中的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話,則申請商標會被商標局駁回。在涉及相對駁回理由的駁回複審中,商標註冊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的複審理由通常亦包括直接論證部分和間接論證部分。

商標如果產生異議的情況,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解決,如果申請商標違反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或缺乏顯著性,則申請商標會被商標局駁回,如果申請商標與他人在先的引證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話,則申請商標會被商標局駁回。

標籤: 商標 異議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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