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产假工资 法律 关注:2.15W次 深圳劳动法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标签: 深圳 产假 劳动法 结婚 工资 婚姻家庭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guwen/falv/99n9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