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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调解书怎么写

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纠纷往往称之为医疗纠纷,此时在对医疗纠纷进行解决的时候,可以是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这个医疗纠纷调解书具体该怎么写,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纠纷调解书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调解书

甲方: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患者或患者近亲属):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

三、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该医疗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医院

二、哪些调解有法律效力

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

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政策、法律,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活动。而这起案件中涉及的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

三种调解形式中,只有法院出具的正式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均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其性质是合同。

医疗纠纷可以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但这其中只有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强制力。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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