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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陈述书的范本

医疗过错陈述书的范本

在医疗事故发生的同时往往就会产生相应的医疗纠纷,为了能够弄清楚事实的情况,明确责任的归属,我们往往需要有关第三方的介入。在医疗事故当中,主治医生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最能够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为了能够查清事实,医生需要书写医疗过错陈述书,以下我们就对了解一下医疗过错陈述书的范本。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过错陈述书的范本

医疗过错陈述书的范本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患者父母常XX,Lxx诉我及Gxx、y城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由y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委托贵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以下是我方陈述意见,请专家参考:

一、患者在我处的简要治疗经过

2011年4月某日,患者常新锐在其父母常XX、Lxx带领下找我看病,自述肚子难受,多日未解大便。我先检查她心脏正常,又看到舌苔发红,就现给她灌了一支开塞露,让其大便。大便之后,患者肚子不再难受,只是头有点疼,还有些恶心。我又给她拿了一片去痛片,两片Vb6,两个氟哌酸。告知其父母如不再难受就不要喝了。临走,又告知其父母不行就到医院看看。

二、关于我的诊疗过错

根据临汾市医学会2011年4月27日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我的诊疗过错在于“只根据病人主诉,未检查腹部,且无病历书写就给患者用药,违反了国家有关诊疗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对此,本人需要解释的是:

1、本人以研习中医为主,诊疗手段多以“望闻问切”为主,在上述手段能够作出基本判断的情况下,一般不采用西医常规的“腹部检查”

2、本案中,患者到我处就诊时,精神状态良好,仅自述肚子难受,并无腹部剧烈疼痛等急腹症状。当查知其多日未解大便,便以开塞露灌肠,患者肚子不再难受,症状消除。在此情况下,我不再进行腹部检查,有其合理性。

3、关于用药问题,当患者自述有点恶心时,我观察了舌苔,见其舌苔发红,诊断其胃热,遂给与Vb6,氟哌酸等对症治疗。患者自述头痛,给予其去痛片对症治疗。这些用药均不可能导致患者“因肝被膜下血肿破裂,腹腔积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4、至于病历书写问题,这与患者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三、关于我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见书》鉴定意见:患者“常新锐因肝被膜下血肿破裂,腹腔积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如上所述,患者在我处诊疗时,精神状态良好,我根据其临床表现,为其对症处理后,患者的症状得到了改善,我同时在其临走时,嘱其父母带患者到医院看病。因此,我已经尽到了一名乡村医生的转诊义务,客观上没有延误患者的救治时间。此其一。

其二,我在诊疗过程中,只是用开塞露给患者灌肠,该措施不可能导致患者肝被膜下血肿破裂。

其三,我开给患者的药只有去痛片一片,Vb6两片,氟哌酸两个,并告知患者母亲“不难受就不要喝了”。因此患者可能并没有服用我开的药。即便服用了,也不会导致肝被膜下血肿破裂。

其四,我没有诊断出患者肝被膜下血肿破裂,是由于患者的初期症状很轻,难以诊断。作为一名乡村医生,在患者初期临床表现尚不显著的情况下,没有B超、化验等相关设备的支持,我很难做出诊断。但我已经告知患者去医院看,故不能因此认定我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患者因病死亡与我的诊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此致

山西省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

医生:石XX 代理人: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 王xx赵宏xx律师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在以上的医疗过错陈述书范本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过错陈述书的书写需要将患者住院的是身体状况,以及医生在治疗时候出现的过错,以及最重要的患者出现损害的后果跟医生的治疗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的联系,如果存在联系那么医院就的担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标签: 过错 范本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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