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行政解答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主体如何认定

行政诉讼主体如何认定

行政诉讼主体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主体如何认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zhengjieda/susonglvshi/3g44p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