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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不可以。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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