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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案人员如何判刑 律师解析:女孩遭轮奸不报警

对涉案人员如何判刑 律师解析:女孩遭轮奸不报警

律师解析:女孩遭轮奸不报警,对涉案人员如何判刑

轮奸是一种社会影响非常严重的罪行,近日在上海市,一名女孩遭轮奸不报警,然后生下三个小孩,女孩的母亲和外婆辩解不报警的理由是没有直接证据报警也没有用,同时互相推诿责任。那么本站网站的律师为您详细的解读,强奸案发生以后报警到底有没有用,对于涉案人员又该如何处罚?

【案情回放】

一名94出生的女生,本应该是青春大好的时候,但是却在17岁时遭到2名男子轮奸,生下了3个孩子,不知道生父是谁,家人也不报警。第一次怀孕2012年,女儿在人民广场附近一家发廊认识一个福建的年轻发型师,两人暗生情愫。不久之后,女孩便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不顾母亲的反对,外婆的跪求,女孩丝毫不为所动,坚持要将孩子生下。而孩子父亲一走了之,至今仍不知去向。

其次就是女孩在人民广场打黑车回家,遭黑车司机侵害,女孩在人民广场打不到车,黑车司机把她带到偏僻的地方强暴了她。女孩再度遭人强暴,母亲和外婆竟又一次选择了不报警,外婆还说这个左姓男子至今依旧时常出入她们家。并又让女孩生下了两个孩子。女孩的母亲和外婆在事发后居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沉默!妈妈称没有直接证据就没有报警,认为报警无用。从案情的介绍中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几个争议焦点。一是女孩遭轮奸,其亲人是否有义务报警?二是没有证据的情形下报警是否真的没用?三是理发师和黑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轮奸罪?四是受害者家人不报警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针对以上焦点问题进行解答。

律师解读:女孩遭轮奸,其亲人是否有义务报警?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即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该名17岁的女孩并没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亲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对她应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应当保护女孩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该女孩被轮奸,显然是受到了人身权利的侵害,两名男子侵犯了她的性自由权利。因此女孩的家人应当报警以维护女孩的权益。

律师解析:没有证据的情形下报警是否真的没用?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那么没有证据报警真的没有用吗?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必须是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谁是犯罪人也是可以报警的。当然报警一定需要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侵害,这个证据的收集并不难,在司法机关有专门的勘验检查人员,会对这方面进行专业的检查。

律师解读:理发师和黑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轮奸罪?

(一)是否构成轮奸

轮奸,又称为集体强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 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附属于强奸罪,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轮奸的构成要件:

1、轮奸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

通常认为,从主观要件来看,实施轮奸的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意思联络,意欲实施轮流奸淫行为。如果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轮奸的意思联络,则不构成刑法上轮奸的情节。

2、轮奸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

在我国刑法中,轮奸属于情节加重犯,即只有在强奸过程中具有轮奸情节的才构成情节加重犯。轮奸不是一种犯罪形态,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只存在构成与否的情形。我国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形之一,即“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只要两名或多名男子具有轮流奸淫同一妇女的共同故意,在一定时间内对一名妇女实施控制,并分别奸淫的,即使时间间隔较长,甚至不在同一地点实施奸淫的,都视为轮奸。但是,不能把“轮流奸淫”简单等同于“轮流强奸”,因为强奸是典型的复合行为,既要求有强制行为,又要求有奸淫行为。

3、轮奸的构成不以行为人系共同犯罪为前提,应当以行为共同说来考量。

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共同强行轮流奸淫同一妇女的场合,是否构成轮奸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从轮奸系共同犯罪的理论出发,认为轮奸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实行犯,需要2人或2人以上构成强奸罪为基础。

根据上述的轮奸的构成要件,本站律师认为理发师和黑车司机的行为不构成轮奸,因为两者没有共同故意的意思联络,虽然两者都实施了奸淫行为,但理发师的行为并没有强制行为。因此两者不符合轮奸罪的构成。

(二)那么,理发师和黑车司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1、由于两人暗生情愫,且女孩已经17岁,理发师和该名女孩的性行为并没有违背女孩的性自由,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2、女孩在人民广场打不到车的情形下坐上了黑车,运营黑车的时间暂且不论,黑车司机把她带到偏僻的地方强暴了她。可以得知,女孩在黑车里就已经属于黑车的管领控制领域,将车开往偏僻地方这对于女孩来说是一种变相的强制行为,并实行了奸淫的行为,据此黑车司机构成强奸罪。

律师解读:大人犯错,稚子无辜,三名小孩的抚养费该如何解决?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受害人的三名小孩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来确定自己的亲生父亲,综上可以得知,理发师是其中一名小孩的亲生父亲,黑车司机是另外两名小孩的亲生父亲,受害人以及家属可以向理发师和黑车司机主张小孩的抚养费,至于抚养费的具体费用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了。

律师提醒: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的未来。本案中,是多方的原因造成了这个女孩的悲剧,同时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1、知法懂法用法,是法治社会中人们应该具备的生存技能,若是在案件刚发生时,女孩的家人或者女孩自己及时保存证据,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也许事情不会像这样糟糕。

2、作为父母,应该正确的对孩子进行心理引导,及时的给孩子进行性教育,特别是对女孩子,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女孩遭轮奸不报警是愚蠢的做法,法律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的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救济,避免扩大伤害,以此挽救损失。小编建议您最好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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