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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3个月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拘役3个月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拘役3个月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拘役3个月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意思是对犯罪行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拘役处罚,在三个月缓刑期内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或其他规定的情况,在缓刑期满后可不执行原刑罚。轻罪缓刑期间是不会关进拘留所的。

二、判拘役可以和管制一起执行吗?

不可以一起执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算是较轻的一个主刑。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但是仍然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关押时间短期,并且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给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可以参加劳动并酌量获取报酬。

犯罪情节较轻的犯人,判拘役后可适用缓刑,拘役和管制是不能够一起执行的,这两种刑罚都是主刑,不能同时适用,被判管制的犯人可以不关押,但是要限制其自由,由社区进行矫正,被判拘役的犯人需要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限制人身自由。

标签: 缓刑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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