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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偷税漏税怎么惩罚

分公司偷税漏税怎么惩罚

分公司偷税漏税怎么惩罚
律师解析:分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
1、分公司偷税漏税的,由于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应由其总公司承担构成逃税罪相应的刑事责任,且构成单位犯罪
2、单位犯逃税罪的,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逃税罪相应的刑事处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
、第二百零三条
、第二百零四条
、第二百零七条
、第二百零八条
、第二百零九条
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
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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