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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特别代理的范围

民事诉讼中特别代理的范围

民事诉讼中特别代理的范围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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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

一、选民资格案件;

二、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五、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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