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可以吗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可以吗

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可以吗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风险代理可以吗




    实践中,附带民事诉讼中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参与诉讼的情况较少。究其原因,应当说与风险代理相较一般代理的特性有很大关系。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二是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三是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四是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而在附带民事诉讼当中,律师的报酬相对固定,律师开展业务所付出的投资相对固定,所以,较少采用风险代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wenshu/minshisusong/oov3r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