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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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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r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r(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r(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r(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r(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r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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