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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基层法院民事裁定书怎么写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基层法院民事裁定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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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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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基层法院民事裁定书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没有关于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基层法院民事裁定书只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撤销国内仲裁的规定在《仲裁法》里。需要注意的事,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的原因是一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行使。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了下面的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条第(四)、(五)项,目的是保持与仲裁法的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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