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 >仲裁 >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少天内结案

根据调解仲裁法规定,自立案之日起计算,四十五天内结案,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审理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所以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最长不得超过60天,60天内必须要结案。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zhongcai/1p9op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