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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注意事项

不能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注意事项

一、不能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注意事项

不能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注意事项

1、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2、应当在开庭前及时与法官或者书记员联系,是否能延期由法院决定;

3、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申请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民事上诉

若认为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有误: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特别提示:

民事诉讼中,一般只有不予受理的裁定、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上诉;

适用涉外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对何时提起上诉有特别规定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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