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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总则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民法典》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由于以往的法律对此没有进行规定,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沉默意思表示是什么,适用的规则是怎样的。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沉默意思表示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规定沉默意思表示的条文是什么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为是司法自治的实践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义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1、意思表示的生效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2、意思表示的撤回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3、意思表示的解释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沉默意思表示是意思表示的具体形式之一。详言之,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约定或者相关的交易习惯,或者对于某种交易行为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沉默的方式进行交易,那么当事人的沉默也可以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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