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案例 >

单位在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合理吗?

单位在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合理吗?

单位在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合理吗?

一、单位在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合理吗?

也是合理的行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三、员工被辞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果员工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补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到期了,并且涉及到第三次续签合同的如果是员工有意向续签,但是用人单位不准备续签的这种情况也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经济赔偿金的。赔偿金的金额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去解决。

网站地图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song/susonganli/yyevg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