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

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怎么处罚

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怎么处罚

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怎么处罚
律师解析: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处罚如下: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unhai/xiaofeiquanyi/po5l0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