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

解除担保合同有什么条件

解除担保合同有什么条件

解除担保合同有什么条件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解除担保合同的条件有:
一、担保合同中或者主合同中如果约定有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该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主合同经当事人协商解除的,同时约定债务人无需因解除该合同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会导致担保合同解除。
三、担保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的,若债权人不愿放弃担保权利的,可由债务人另行提供抵押物或是订立新的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解除。
四、主合同债权消灭的,担保权也消灭,担保合同解除。
五、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即债权人明示或超过担保期间不行使担保权利,担保人无需担保责任,可以解除担保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标签: 合同 担保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iwu/hetongzhongzhi/g91e6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