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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毁约怎么办?

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毁约怎么办?

一、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毁约怎么办?

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毁约怎么办?

土地租借合同签订后,村民是不可以随意毁约的,需要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二、违约后的处理方式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按照规定的情况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土地租借合同在签订时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一方因违约而导致对方利益受损的,对方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合同的具体条款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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