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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根本违约导致的法定解除

什么是根本违约导致的法定解除

依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94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可以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无论是否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只要其致使对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须经过催告即可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也可以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是指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这些行为通常包括:(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事由履行不能,或即使履行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首先,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虽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但只要合同不解除,就不能从合同关系中脱离出来,而且在双务合同中,还要履行自己的债务,这对非违约方的保护明显不利。(2)瑕疵履行或不当履行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瑕疵履行只有在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对方才可解除合同。(3)部分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依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什么是根本违约导致的法定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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