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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到期后违约的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到期后违约的依据是什么

随着现在我国全面推进了对于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对市场风险的预估和防范是所有的企业都应该具备的一种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否则没完没了的合同纠纷肯定会对企业的正常周转带来致命打击的。说到书面合同,生活当中的买卖合同也是比较常见的。可在买卖合同到期以后,其中有一方可能也仍然没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买卖合同到期后违约的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到期后违约的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到期后违约的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到期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特殊事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由此可见,买卖合同到期后违约肯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对于违约所要承担的违约金可以按照双方合同当中的约定进行,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合同违约引发的纠纷是有诉讼期限的,并且买卖合同纠纷有的时候比较复杂,涉及到书面合同的问题对方还有相应的抗辩权的,要根据引发合同纠纷的原因对症下药才能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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