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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2021年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由此可知,三期属于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是在同一个劳动合同下具体条款的变更;此时,有的用人单位会向女职工发送“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通知书”,并要求女职工签字确认。

2021年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或者女职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原劳动合同延续至“三期”结束,而不能以怀孕女职工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需要孕育生命,抚育后代,所以国家对于女职工加以保护。但是即使有女职工三期劳动保护,还是有很多女职工会因为生孩子而被解雇。所以国家对于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方面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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