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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可以要求给付利息吗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可以要求给付利息吗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可以要求给付利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在借贷合同中没有明确利息,视为不支付借款利息,也就是该借款利息无需偿还。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211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如期履行,则可能会产生逾期利息。根据合同法第61条,如果在借贷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根据借贷合同进行补充约定,约定利息标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利息,双方当事人予以签字核对,该补充协议有效,利息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零四条
《民法典》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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