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海事海商 关注:7.98K次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标签: 涉外专长 行使 船舶 期限 海事海商 优先权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ewai/haishihaishang/wxoj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