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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

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

在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之后,达到领取条件时,居民便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了。居民的养老保险有着一定的计算方法,即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是什么样的呢?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一相关的内容。

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

一、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二、居民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原新农保男性参保人、原城居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后参保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

1、具有本市户籍;

2、年满60周岁;

3、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含原新农保、原城居保或职保并入的缴费年限);

4、未按月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职保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二)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在同时符合上述第一款的1、3、4条件基础上,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5年内(即2014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年满55周岁的,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可有两种选择:

1、年满55周岁时申请领取养老金待遇;

2、继续参保缴费至60周岁申请领取养老金待遇(55周岁时已缴满或趸缴15年并继续缴费至60周岁)。60周岁申请领取待遇的,在初次领取养老金待遇时加发自年满55周岁至60周岁5年期间的基础养老金,该加发的基础养老金在首次按月领取养老金时一次性支付。期间,未达到60周岁死亡的人员,按其从55周岁至60周岁期间缴费月数补发基础养老金。鼓励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选择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有一些公式,是根据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结合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计算出居民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额。所在的地区不同,可能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有所不同,在达到领取条件之后,按照规定才能申请养老保险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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