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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都有哪些规定?

温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都有哪些规定?

为了做好农村征地后农民朋友们的社会保障工作,各地市的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社保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而这些社会保障政策就包括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下面小编将以温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为例为大家介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解决办法。

温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都有哪些规定?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 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2. 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

3. 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

4. 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情况不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范围内: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龄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1.5万元。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可参保对象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1份,附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经村审议,由村统一填报《诸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一式三份,并进行公示;

3.经镇乡(街道)、市国土局(开发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审批后,由村按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由村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发给每个参保人员。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满15年)的。

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各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并不同意,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如下:

1.A档每月180元;

2.B档每月250元;

3.C档每月300元;

4.D档每月380元;

5.E档每月470元。

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凡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保局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次月20日后领取养老金存折。养老金由银行按月代发。

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所差异,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解决办法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大体的实施办法可以参照上述温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只是具体的参保档次会有所差异。各位参保人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当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屋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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