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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女工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下岗女工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下岗女工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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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钢铁厂厂上班,单位拒绝给我享受下岗女工生育保险

虽然下岗的女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正常就业,但是和其他正常就业的女职工一样,可以在生育时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待遇是生育保险的重要内容,是对女职工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5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下岗女工在生育保险上的待遇处理则按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8条的规定。

      该规定的内容是,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孕期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诉,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两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管是在岗职工还是富余人员、下岗的女职工,只要生育了,都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和产假期间有权享受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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