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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改税

社会保险费改税

社会保险费改税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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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改税怎么改?有没有什么通知的?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项目的资金来源客观上不可能来自现阶段讨论的所谓社会保障税,它只能来源于一般税收收入或遗产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及相关收费项目等。

  若从理论及政策实践角度加以概括,则不外乎有三:

  一是变革社会保险制度模式,即改变新型社会保险制度(统帐结合模式)的初衷,恢复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

  二是试图增强强制性,提高征缴率;

  三是实现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标准的统一,促使社会保险走向高度社会化和全民化。

  费改税的预期效果,最主要的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刚性发展加上税收制度的刚性发展,使现收现付制得以恢复并且被强化、巩固,其好处是能够缓和现阶段养老保险等的支付压力,风险是使未来潜在的支付危机进一步扩大,并完全可能重走发达国家或福利国家的老路;

  二是政府财政由后台走向前台,国家从社会保险制度的间接责任主体(直接责任主体在现有制度模式中应当是企业与劳动者个人)变为直接责任主体,其好处主要是计划方便、管理简单,风险则是政府财政必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而背上日益沉重的包袱,这种风险且会因社会保险部门无需承担筹资与资金管理的责任(即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财政之间的中间隔离层缺位)而被放大;

  三是有利于促使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化,即社会保险供款率、待遇标准将因征税而迅速统一,统筹层次亦会因统一征税而自然提升,其风险则是必然出现所筹资金逆向流动、保险待遇与地区经济水平不相适应等现象,进而激化地区之间的矛盾。可见,在现实条件下,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效果具有两面性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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