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社会保障 >工伤保险 >

工伤时工资福利待遇指是什么?

工伤时工资福利待遇指是什么?

一、工伤的具体定义

工伤时工资福利待遇指是什么?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伤时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受伤后,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三、停工留薪期限一般是多久?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受伤到评定伤残等级时间相隔特别长的,如何认定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时工资福利待遇指什么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在员工因工伤害期间,如果不能继续参加工作,单位应对其实行停工留薪,在这个期间,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泰州律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ehui/gongshangbaoxian/g4wz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