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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职业病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听力职业病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职业病在我国有很多人患此病,它是在长期的有害环境中造成的身体某些器官损害导致身体机能下降。其中听力方面的职业病就叫职业性噪声聋。那么听力职业病鉴定新标准是什么呢?申请职业性噪声聋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让小编为您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听力职业病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一、听力职业病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

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

5级:双耳听力损失≥81 dB;

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

二、什么是职业性噪声聋

噪声性耳聋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感音神经性聋。噪声除对听觉损伤外,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高血压等,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

三、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凭证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都可以作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依据:

能够证明劳动用工关系的资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支付花名册)、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等;能够表明劳动者身份的资料, 如“ 身份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证件;能够证明用工招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3人以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带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去做听力方面的职业病诊断,若不服诊断也可以去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本站律师,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

标签: 职业病 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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