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企业办事 >企业纳税 >

账本印花税缴纳的税收规定有哪些?

账本印花税缴纳的税收规定有哪些?

如何缴纳印花税

账本印花税缴纳的税收规定有哪些?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2、税目税率表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1‰

3、计税方法

(1)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3)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一、 资金账簿。

1、概念: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变化的账簿。

2、计税依据: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几种特殊情况的计税依据:

(1)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

营业账簿在计税贴花时,为了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规定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

(2)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4号规定:其境外总行须拨付规定数额的“营运资金”,分行在账户设置上不设“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记载由境外总行拨付的“营运资金”账簿,应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

(3)增加注册资本的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应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4)增加资金的次年度

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贴花。增加的,需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3、税率:按计税依据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

二、 其他营业账簿

1、概念: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

2、计税依据:其他营业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3、税率:按每册五元定额贴花。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之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2)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于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3)对会计核算采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账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4)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对其营业账簿,应就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5)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6)实行公司制改造并经县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公司改造包括国有企业按《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

(7)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8)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9)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10)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按规定贴花。

(11)对于使用财务软件的企业,在相关账表未打印出来之前,暂不贴花,年末按照打印的装订成册的账簿,按册贴花。

四、税收优惠

1、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1999年1月1日以后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了解了账本印花税缴纳和相关税收规定。对于很多刚刚成立了公司的企业人员来说,可能对国家的相关税法规定不是很了解。由于账本印花税是属于非核定税种,所以往往对税费不熟悉的财务人员可能会漏报账本印花税。关于税收法律的问题,大家可以咨询本站详细了解。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qiye/qiyenashui/kk7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