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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夫妻协议

反家暴夫妻协议

反家暴夫妻协议

反家暴夫妻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二人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协议约定如下:

1. 甲方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发生打、骂乙方等家庭暴力行为;

2. 如果甲方违反第一千零四十条,而导致甲乙双方离婚,甲方同意承担如下义务与责任:

(1)如果孩子未成年,甲乙二人所生儿子的抚养权归乙方,甲方在小孩上学前支付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小孩上学后,每个月的抚养费为1500元),离婚之时,一次性支付3年的抚养费;从第四年开始,每个季度付一次,每个季度的首月15日前支付;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追偿费用由甲方负担;

(2)婚姻关系解除时,乙方名下的存款归乙方所有,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分配按照甲方占30%、乙方占70%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而对外所承担的债务,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与认可,才可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只能作为各自的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3)婚姻关系解除后,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8万元,可从甲方所分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支付日期为婚姻关系解除后的10日内,逾期支付,应当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二人签字后生效。

我自愿签订本协议,不反悔。 我自愿签订本协议,不反悔。

甲方: 乙方: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标签: 协议 家暴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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