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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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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当事人只要违反合同,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可分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等形式。

司法实践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一是要根据当事人合同中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二是要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是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定。

不管是进行什么的买卖,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而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商品房关系到自己的居住使用问题,同时商品房的总价款也比较高,由此当事人都比较重视买卖商品房过程中的违约。而现实中,一方有违约行为的,也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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