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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准生证在哪里办理?

第一胎准生证在哪里办理?

第一胎准生证在哪里办理?

第一胎准生证在哪里办理?

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上户口时你要跟公安局的办事员说随母入户即可。

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一孩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即可,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准生证的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1] 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卫生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规定:三、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四、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规定:“不符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 十八条 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准生证对于要生育小孩子的夫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有了准生证才能证明这个孩子生下来是合法的,国家也会依法给上户口,所以,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政策是怎么样的,这也会更快的可以办理。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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