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计划生育 >户口 >

原来农民的宅基地在取消非农户口后怎么办

原来农民的宅基地在取消非农户口后怎么办

原来农民的宅基地在取消非农户口后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农户口购买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因此你的合同内容违法无效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与律师面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hua/hukou/7jwxj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