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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第二年年假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入职第二年年假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要知道国家规定的年假,这是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给符合规定的员工正常享受到的带薪休假的。年假不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而是给在用人单位工作够一定时间的员工可以享受到的一种福利性的假期吧。不过年假也是有条件限制的,我们下面了解的内容就是入职第二年年假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入职第二年年假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入职第二年年假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年假的计算方法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2、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规定一般是在1个年度内休完,如:2014年的年假是在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完。(但一般公司会规定必须在3个月内休完,否则过期不予休年假)。

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哪些情况下,职工不能休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为新员工在入职第一年的时候是不能够享受年假的,所以入职第二年年假员工肯定是能够正常享受得到的。国家规定如果员工工作累计满一年的话,那么可以享受到年假的时间是五天。并且这五天之内,实际上虽然是休息了,但是用人单位还是必须按照工作期间的工资给员工发放的。除非员工在这一年累计请事假已经达到20天的话就没有年假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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