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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一个月期间请病假是否可以?

辞职一个月期间请病假是否可以?

如果一个劳动者他在工作期间感觉到身体不舒服的话是可以请病假的。当然,请病假也需要履行相关的手续。很多人他是在辞职期间请病假。因此,他们想要知道辞职一个月期间请病假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本站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辞职一个月期间请病假是否可以?

一、辞职一个月期间请病假是否可以?

不合法,离职期间请病假,只要经过单位领导同意的,都应该算入离职报告的递交时间之内。  

二、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

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

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辞职一个月期间是可以请病假的。当然,这个前提是需要单位的领导同意的。除此之外,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职工如果请病假的话工资应当如何计算,这是劳动法明确有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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