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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可以写限制条件吗

自书遗嘱可以写限制条件吗

一、自书遗嘱可以写限制条件吗?

自书遗嘱可以写限制条件吗

自书遗嘱可以写限制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二、遗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抄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百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对于遗嘱当中的限制条件,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没有履行应尽义务,自然就会失去继承权,当然了,遗嘱当中的限制条件不能跟国家法律制度相违背,比如限制当事人赡养自己父母的,这样的限制条件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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