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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收养江西

单独二胎收养江西

单独二胎收养江西

现如今,我国已经从“单独二孩”过度到了全面开放二胎,而其实二胎对应的应该是二孩政策。不得不说,现在只要是有条件的家庭,其实都是在生育第二个孩子了的。而在涉及到二胎的问题上,其实我国也是不断的在完善之前的法律规定,尽可能的在法律上给予“二胎”一定的保护。但对于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的家庭,那么肯定就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优惠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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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二胎政策是什么

2018年1月20日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八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二、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生育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后,领取《生育证》。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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