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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该怎么样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涉外婚姻该怎么样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涉外婚姻该怎么样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律师解析:通常情况下,一般的涉外离婚案件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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