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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诉权怎么行使?

精神病人离婚诉权怎么行使?

一、精神病人离婚诉权怎么行使?

精神病人离婚诉权怎么行使?

在精神病人离婚案件中,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如果双方原先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尽量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指出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应积极为患者治疗疾病,控制其病情,以不离为宜。

对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经调解无效,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而在精神病人离婚案件诉讼程序方面,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对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其次,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当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将子女的抚养权判归精神病人一方,由法定代理人代养的要求时,因精神病人本来是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更不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故在双方均主张子女抚养权时,子女的抚养权更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行使,而关于抚养费问题,精神病人尽管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欠缺抚养的能力,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向精神病人主张抚养费,该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二、精神病人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处理?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协商好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谁,办理户口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精神病人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首先要解决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问题。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落在谁的名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二人的户口本,居委会开的迁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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