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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疾病不应当结婚?

哪些疾病不应当结婚?

哪些疾病不应当结婚?

结婚是人一辈子的大事,然而往往一些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却被告知患有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而无法登记结婚。那么哪些疾病属于不应该结婚的呢?本文就通过整理,将哪些疾病不应该结婚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对这方面困惑的人起到解疑答惑的作用。


新《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 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 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 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只做原则性规定。

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到让您了解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小编希望准备去登记结婚的人都顺顺利利,开启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

标签: 结婚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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