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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夫妻间共有财产吗?

公积金是夫妻间共有财产吗?

公积金是夫妻间共有财产吗?

一、公积金是夫妻间共有财产吗?

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屋补贴、住屋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屋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扩展资料:

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屋储金。

住屋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屋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屋公积金制度。

(3)住屋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屋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屋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屋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屋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屋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屋消费支出的个人住屋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屋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屋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屋,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屋公积金。

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屋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公积金一般都是夫妻各自在工作的场所中可以得到的一种作为公民个体的福利,但是因为夫妻毕竟在法律上是一个整体而会将期间所赚取的财富都应该对半分成两份,等到离婚的时候就会将这部分的财产包括公积金都作为是分配的对象按比例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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