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鉴定 >其他鉴定 >

二级重度烧伤工伤鉴定

二级重度烧伤工伤鉴定

二级重度烧伤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烧伤轻伤二级鉴定标准

构成轻伤的标准二度烧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构成轻伤一级、烧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构成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烫伤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面积达0.5%就构成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标准:
(1)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面积达0.5%。
(2)呼吸道烧伤。
(3)挤压综合征。
(4)电击伤。
(5)溺水(轻度)。
(6)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7)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规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nding/qitajianding/4le48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