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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为什么要求公开标准文件呢?

征地拆迁中为什么要求公开标准文件呢?

    在我国实行征地拆迁是有严格的征收程序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实施且征收标准文件必须公开征收文件要经过层层审批以保证征收行为公平合法。实践中,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都需要依照征收程序进行公开,不拿文件只谈政策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在这个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头脑清晰并要求征收方出示相关的文件如果征收方拿不出征收文件就对被征收人实施征收行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下面带大家参考以下案例

征地拆迁中为什么要求公开标准文件呢?


先生等7人是浙江省宁波市某村村民,前几年,因为当地铁路工程项目,他们位于本村的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由于补偿过低,几位村民一直不同意签订补偿协议。2018年8月24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某工程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公告中明确了补偿安置政策按《某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补偿标准按《关于测定公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费用的通知》文件执行;选择迁建安置的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有关规定。但三个文件仅仅出现在拆迁公告中,并没有看到具体文件内容,相关安置补偿政策、补偿标准、补偿依据也无从得知。

几位村民们先是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宁波市政府撤销此次的拆迁实施方案,宁波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批复的行政复议决定。贺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宁波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被告区人民政府作出拆迁实施方案的行政行为违法,补偿标准丧失了合法的依据,这一判决为贺先生等人日后争取合理补偿打下基础。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应当明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关键的拆迁补偿信息属于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若有关部门没有主动公开,拆迁户也没有及时获取,补偿款有可能会很不合理。各地补偿政策不一拆迁户可以实时关注地方政府(省、市、县)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进行查阅。若找不到相关文件就要及时咨询律师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主动申请

拆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与补偿标准及征地情况息息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那么这些信息具体有哪些呢?


1)征地批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通过上述文件材料可以判断此次征地拆迁是否存在违法以及后续的维权方向。因此上述文件材料对即将维权的拆迁户来说非常重要务必进行取证保存。实践中拆迁方为了提高征地拆迁的效率,未经合法手续进行征地的情况时有发生,若有关部门不主动公开上述关于征地手续的文件,拆迁户可提出申请公开要求,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帮忙使得维权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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