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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轮调

岗位轮调

岗位轮调
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分为9个等级,即二级至十级职员。


2、管理岗位分为高级职员岗位、中级职员岗位和初级职员岗位。


3、高级职员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对应二至六级职员岗位。四级及以上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职员职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配备的校级领导班子职数确定。高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35%左右。


4、中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0%左右。


5、初级职员岗位分为2个等级,分别对应九级、十级职员岗位。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5%左右。


(一)由上级任命担任现行的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领导职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二级、三级、四级职员。


(二)担任处级正职(包括非领导职务)对应管理岗位五级职员。


(三)担任处级副职(包括非领导职务)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职员。


(四)由担任科级正职(包括正科级待遇)对应管理七级职员。


(五)担任科级副职(包括副科级待遇)对应管理八级职员。


(六)已聘任在科员岗位的人员对应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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