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法律 关注:3.2W次 【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标签: 环境污染 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 诉讼仲裁 制度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zv491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