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单位少缴社保

单位少缴社保

单位少缴社保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单位少缴社保怎么办?谢谢回答。

凡是被查实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不管发生在什么时候,都必须补缴,而且不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限制。员工遇到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由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核实后,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者一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60天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予以处理。”因此,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怕丢工作,不敢得罪单位,对提起劳动仲裁有顾虑的,也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60天内提起仲裁。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no8r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