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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项集体合同

公司专项集体合同

公司专项集体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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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包括哪些专项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定义,可以得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同点:1、合同所调整的内容都是有关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的一方是职工,而另一方是与职工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3、合同一经生效,对于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的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否则就无效;4、违反合同约定,都将承担法律责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点: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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